对于反人类罪,耿爽先生表示:
发表时间:2025年10月16日浏览量:
14日,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耿爽在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(联大第六委员会)就“反人类罪”问题发表讲话。他说,危害人类罪的定义必须基于对各国实践的全面、详尽的考虑,以最大限度地达成各方之间的一致。耿爽表示,反人类罪是国际公认的严重犯罪。然而,近年来,反人类罪概念已成为政治操纵的对象。一些国家热衷于给其他国家贴上反人类罪的肇事者的标签,而对自己及其盟友系统性、大规模侵犯人权的行为却视而不见。各方应共同反对双重标准,反对将反人类罪政治化和分类。耿爽表示预防和惩治危害人类罪往往与国际和平与安全有关。为维护国际关系稳定,防止以打击犯罪、保护人权为名干涉内政和武装侵略,预防和惩治危害人类罪条款草案应强调保护国家主权、平等和领土完整、禁止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和不遵守行为等国际法基本原则。干涉内政,并尊重习惯国际法规则,例如豁免。国家官员根据国际法享有的刑事管辖权。我还强调,打击危害人类罪的国际合作必须尊重各国国情和法律制度的差异,体现灵活性和包容性。耿爽先生表示经过几年的艰难磋商,联合国大会第79/122号决议决定于2028年启动签署《防止及惩治危害人类罪公约》的进程。中方表示将继续建设性地参与该条约的起草和谈判。采购程序是由国家主导的政府间国际立法程序。各国利益和关切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,具体合同安排必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商定。非政府组织、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可以参与这一进程并发挥支持作用,但相关组织的任务和活动必须与打击危害人类罪密切相关,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等首要利益。耿爽表示,中国已经始终认为,缔结条约并不是打击危害人类罪的先决条件。现行国际人道法、人权法等条约和习惯规范也是打击危害人类罪的重要法律依据。合同谈判必须确保各方广泛听取各方意见,充分解决各方关切,并确保合同一旦颁布,得到普遍接受和有效执行。耿爽指出,建立反人类罪公约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,关系到整个国际社会的利益。各方要认真负责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。中方支持联大六委继续就预防和惩治危害人类罪条款草案深入交流,愿加强国内执法力度并根据具体法律制度开展国际合作,与各国共同有效推动预防和惩治危害人类罪。 (记者:潘云钊、谢锷,视频:王培)

